近日,水利部印發(fā)《關于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及其評價標準,旨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fā)展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確保工程運行安全和效益持續(xù)發(fā)揮。
《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要求2022年底前,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建立起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全面啟動標準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除尚未實施除險加固的病險工程外,大中型水庫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大中型水閘、泵站、灌區(qū)、調水工程和3級以上堤防等基本實現標準化管理;2030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
《指導意見》強調,要落實管理責任,規(guī)范管理行為,提高管理能力,在工程狀況、安全管理、運行管護、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設等5個方面滿足標準化管理要求?!吨笇б庖姟愤€確定了制定實施方案、建立運行管理標準體系、推進標準化管理的實施、做好標準化管理評價等工作步驟和具體內容,提出了保障措施。
與《指導意見》相配套,同時印發(fā)了《評價辦法》及其評價標準,對標準化評價的適用范圍、評價主體、評價程序等作出規(guī)定,包括大中型水庫、大中型水閘、3級以上堤防評價標準。
查看附件:
附件1 關于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附件2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
附件3 大中型水庫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
附件4 大中型水閘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
附件5 堤防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